1.广东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2.11月29日起内蒙古暂停跨省团队旅游活动

关于暂停开展跨省旅游活动的紧急通知_文旅部通知暂停跨省团队旅游

此前据业内人士透露,近期国家文化和 旅游 部要求,为做好文旅系统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1月24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 旅游 企业暂停经营团队 旅游 及“机票+酒店” 旅游 产品。已出行的 旅游 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需做好 健康 防护。

此外,该通知还要求各地要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指导辖区内 旅游 企业服从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

作者 郑洁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广东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近日由于内蒙古受到疫情影响,从2月16日起将暂停进出内蒙古自治区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可恢复相关活动,详细信息见下文,一起来看看吧!

暂停跨省团队旅游活动

关于暂停跨省团队旅游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化和旅游局:

2月15日,满洲里市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32号公告:满洲里市南区街道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2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业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1年版)》等文件要求,现就暂停跨省团队旅游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立即暂停进出我区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请各单位迅速通知辖区各旅行社、旅游企业立即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组团前往其他省(区、市)旅游,不承接其他省(区、市)来区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

二、已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当地在交通、住宿、餐饮等方面的防控要求。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三、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我区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2月16日

11月29日起内蒙古暂停跨省团队旅游活动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最新通知

其中明确:12月3日起,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立即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全省全部为低风险地区后,可自行恢复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原文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214号)精神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从严从紧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旅发电〔2021〕276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和防扩散工作

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严格做好辖区内旅行社外防输入工作,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

二、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熔断”机制

12月3日起,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立即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全省全部为低风险地区后,可自行恢复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但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得组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出旅游。

三、严格落实省内游疫情防控措施

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旅行社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团、交通、食宿、游览等各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

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密切关注目的地风险等级及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风险研判,合理规划线路,依法妥善处理团队行程调整和游客退团退费等事宜,维护游客与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在途团队游客疫情防控,强化游客健康监测和安全管理。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6日

关于暂停跨省团队旅游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化和旅游局:

11月28日,满洲里市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满洲里市东山街道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满洲里市南区街道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214号)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1〕287号)、《_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1〕29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暂停跨省团队旅游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_

一、即日起,立即暂停进出我区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请迅速通知辖区各旅行社、旅游企业立即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组团前往其他省(区、市)旅游,不承接其他省(区、市)来区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_

二、已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当地在交通、住宿、餐饮等方面的防控要求。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三、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_

四、依法妥善处理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如旅行社对退费故意拖延、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原因发生投诉的,依法从严作出处理。

各地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从严从紧、抓细抓实我区文化和旅游系统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1月29日